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遗址(青海路19弄21号)

2020-07-01

  西康路南京西路东北角(原小沙渡路遵义里)、青海路南京西路东南角(原青海路善庆坊),在1928年间都是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所在地。两处建筑均为坐北朝南、一正一厢的两开间两层旧式石库门里弄住宅,后因市政建设拆除,所在地块分别被改建为恒隆广场和街角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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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遗址(青海路)旧照

建党初期,中共中央曾设秘书一职,赋予“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执行委员会之一切会议,须由委员长与秘书召集之”的权利。随着革命形势的不断发展,秘书工作量越来越大。1926年7月,中共四届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决议增设直属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秘书长负责的中央秘书处,“以总揽中央各项技术工作”。

1927年9月底,中央秘书处秘密迁沪。周恩来主管中央日常工作后,常到秘书处指导工作,并起草中央重要文件。据张纪恩回忆,小沙渡路遵义里是油印处所在地,负责将中央文件用药水密印在字画、手绢、线装书等的背面,由交通员传递出去;青海路善庆坊是中央刊物《每日宣传要点》的写作和印发地。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遗址(青海路)今照01.jpg

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遗址(青海路)今照

在沪期间,按照实际需要,中央秘书处下设文书、会计、翻译、内埠交通和外埠交通等五个科。1930年初,中央秘书处确立了新的工作方针,即“一切工作政治化、一切工作集体化、一切工作科学化、一切工作带督促性、一切工作要有中心”,人员挑选也更趋严格和谨慎。作为“中央工作尤其是常委工作的执行机关”的中央秘书处,成为了“指导机关经常工作的执行者、党内机要工作的总汇、上下级党部关系上的枢纽”。

1933年初,中央秘书处秘密撤离上海,迁往中央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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